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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问题

回答数:2 浏览:26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在广东一家私人服装店工作!但是我过了一个月的使用期后老板没有给我签合同。问他有没有社保给我,他就说没社保的,但是在店如果有工伤之类的公司会负债。这是犯法吗,我能告他什么罪?还有,他压我15天工资,还在每个月工资扣50块蓄备金。说做够半年会全额发还。我能告他无理扣压我的50块吗?告他什么罪?我还能向雇主索尝什么员工利益啊?
其他回答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回答:2010-3-2 22:44:19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拖欠工资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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