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合同签署

回答数:4 浏览:13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本人08年3月13日进厂,到4月13日都未签合同,10月1日公司统一签了合同,签署日期08年10月1日。公司于10月10日将10月1日签的合同又作废,胁迫每个人将新合同的签署日期改写到每个人进厂日期,本人被迫要离职,这样情况,本人是否可以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其他回答
要求双倍工资.
回答:2010-3-2 22:44:19
要求双倍工资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要求给付双倍工资,补交保险,给予补偿和赔偿。
回答:2010-3-2 22:44:19
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被迫辞职,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黄险峰
天津和平律师
电话:022-23328955
手机:13602027935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35号新华大厦20层
莫文球
广西南宁律师
电话:0771-5760422
手机:13737073528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洲路25号太平洋世纪广场A座19层欣和律师事务所
吴芳
广东深圳律师
电话:0755-28583601
手机:1392650961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38号国际商会大厦B座1910室
高连英
广东深圳律师
电话:0755-82197289
手机:13510969894
地址:深圳市建设路南洋大厦四楼 QQ309031845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