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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

回答数:1 浏览:249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当我找村委会协商时,村书记说:“补给你家的土地没有少。因为国家规定所有房子的四周都要空50CM出来,用于排污等基础设施。你家宅地的南面和西面是大路,北面是小巷,按规定这三边都要空50CM出来,现在的测量结果没把那三边的50CM计算在内,所以表面上看是少了,但实际上没少。”我说:“四周要空50CM”的规定是近几年才有的,以前没有的。”书记无语,然后就不理我了。而村委会补给我家的那块空地的用地证明,是我父亲和母亲不知找了他们多少次,才在征地后的15年即去年补给我家的,从书记的答复来看,我觉得他们想不了了之,那我该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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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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