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山沂水
- [兵卒]
关于提前30日通知用工单位辞职一事
回答数:6 浏览:439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合同其中有一条说明: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不然赔偿相应损失。而我只是提前口头给劳务公司说过辞职的事,与用工单位没有打招呼。在我与用工单位提出辞职的当日就办理了辞职手续。现在劳务公司需要我赔偿他们我工资百分之十二赔偿金,说这是上海劳动法规定没有做够一年辞职需要赔偿这些损失他们的要求是否合法谢谢你们
- 弱势者
- [千总]
你好!建议来电咨询。姓名:张明会性别:男职业:律师咨询电话:13918483990咨询QQ:815245851所在单位: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45号1703室从事领域:劳动人事纠纷管理、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网络侵权、公司事务、知识产权业务
回答:2010-3-2 22:44:19
- 小娃娃
- [千总]
法律没有规定没做够一年辞职需要赔偿损失,而且赔偿工资20%的赔偿金也不知他们是从哪看的,没有法律依据。你不必赔偿。王扬律师,咨询热线:02151920171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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