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是谁的错

回答数:4 浏览:26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半个月前我在学校书摊上买书,结账后离开。今天路过书摊,老板一口咬定我当时没给钱,而我记得很清楚我给了,四周有很多同学,我觉得很尴尬,也很气愤,请问他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公然侮辱我,是否属于犯罪?如果我不原谅他,我应该怎么做?
其他回答
不属于犯罪
回答:2010-3-2 22:44:19
不属于犯罪,建议协商解决。
回答:2010-3-2 22:44:19
不属于犯罪,你不管他就是!
回答:2010-3-2 22:44:19
对方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而且在大众广庭之下,确实对你构成了侮辱,使你的精神受到了伤害!你可以以侵权为由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不过我个人认为,这件事不太大,他只是个卖书的,其社会地位与大学生相差甚远!你作为一个大学生理应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要因为一定小事结怨!何必呢!毕竟在人生的长河中比这令你更气愤的事还很多,没必要对这种小事以牙还牙!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把时间用在更重要的地方吧!实力会说明一切!祝你高兴!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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