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装配假肢费用

回答数:3 浏览:6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就昨天的问题工伤是5级,鉴定书上要求右手需要装假肢,想了解这假肢是一次性的,还是按有效年份来算,今年年龄才18岁,想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怎么计算赔偿,现因为没买工伤保险,
其他回答
应当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赔偿,建议面询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回答:2010-3-2 22:44:19
到医院咨询一下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蔡刚
陕西安康律师
电话:0915-8970138
手机:13991517212
地址:安康市大桥路38号
胡小武
广东东莞律师
电话:137-12207861
手机:1371220786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中路81号辉煌大厦六楼莞信律师事务所
查吉荣
上海静安律师
电话:1381-6565996
手机:13816565996
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078号17楼C座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