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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快乐基金变向罚款

回答数:5 浏览:22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们公司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在工作场所中说一次“不可能”(只要是这三个字,不论该词语做何用途,都不能在交谈中出现)就要缴纳快乐基金一块钱,甚至中午休息时或下班途中也被视为违反规定。说是公司内部的企业文化。同事中意见很大。请问,这是否触犯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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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需要民主通过,并且向员工公示后才有效。个人认为公司做法不对。
回答:2010-3-2 22:44:19
企业可以有文化,但不能一味用经济杠杆来调整。如果你有意见,可以向劳动局反映。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好!可以拒绝缴纳的。
回答:2010-3-2 22:44:19
强制则违法
回答:2010-3-2 22:44:19
经济处罚方式不合法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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