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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合同履行吗

回答数:3 浏览:275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你好我于2001年到公司工作,至今已经八年了,三年前我因买房缺钱向公司借了五千元钱,公司说如果我签两年合同,五千元就可不用还了,说是公司福利,然后合同有一项是说如果我中途辞职都向公司赔偿,后来我签了,因为以前的合同未到期,所以就续签到今年年底,可在去年初时原公司法人把公司卖给了别人,并且去年所有人没有年假,我们问了,公司说法人换了,我们都是新员工了,所以没有年假。而今年因为种种原因,我想辞职了,公司提出让我偿还哪些钱。  我想问的问题是:  我的这个附加合同还有效吗?要赔偿给公司吗?  不让员工休年假合理吗?  我应该怎么做?
其他回答
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影响合同,按原合同办,职工仍有年假。
回答:2010-3-2 22:44:19
应按合同履行
回答:2010-3-2 22:44:19
有效,要赔不合理,法人换了,你们仍然是老员工,向劳动部门投诉!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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