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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财产继承咨询

回答数:6 浏览:205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们姐弟共六人,大姐是排行老大。父母原是某部委干部,原住机关公有住房,父亲于1989年去世。2004年母亲退出公有住房,由单位在机关外面为其购买商品房居住。母亲于2007年8月19日去世,已有93高龄。母亲去世后,大姐出示一份有2004年母亲签署的将该商品房转给她的声明和以她为户主的房产证明,声称该房产已属于她。我们其余五人认为,母亲在2004年退出与父亲共同居住过的住房获得的商品房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我们五人也自然享有财产继承权。
其他回答
两点1、确认遗嘱的真实有效性。2、查证2004年购商品房的来源,是否涉及到你父亲的财产。如没有涉及到你父亲,那么该商品房为你母亲个人所有,她有权处分;如涉及到你父亲,那么你父亲那部分份份额,应由你们六兄弟姐妹分配。
回答:2010-3-2 22:44:19
该房产你母亲无权处分你父亲的份额,你父亲的份额应法定继承。
回答:2010-3-2 22:44:19
至于你母亲的遗嘱是否有效,需要进行确认。此外,房屋属于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你母亲一人不能处理。你父亲的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回答:2010-3-2 22:44:19
1、房子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2、该房子是你大姐的产权证吗?(关键是看你母亲签署的是什么及效力)3、建议你找律师面谈或至少是电话咨询。
回答:2010-3-2 22:44:19
你母亲在2004年取得房产时,你父亲已经过世,故该房屋已不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有权以遗嘱的形式处分自已的财产。
回答:2010-3-2 22:44:19
您理解的对,您母亲没有权利处分你父亲的财产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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