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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

回答数:3 浏览:26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你好我去年给一公司法人(该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法人及股东)借款130万元,并约定了逾期违约金20万元,约定08年7月15日之前还清。同时以借款人名下公司担保,若到期无法偿还借款,该公司名下设备归我所有。至今我共收回70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组织人员拆除?我可以起诉并执行该公司设备吗?提请查封需要付费吗?拍卖在用设备可行吗?
其他回答
你可以起诉,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要支付相应的保全费用。
回答:2010-3-2 22:44:19
拆除应该由国家机关进行,你自己不能私自组织人员拆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时候就可以拆除设备了,你说的查封就是财产保全,需要交纳保全费和提供相应数额的担保,设备拆除后你可以委托法院联系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
回答:2010-3-2 22:44:19
不能自行拆除,到法院起诉法院执行,需要。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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