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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问题的求助

回答数:1 浏览:177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本人有佛山市禅城区工作,还在试用期内,在8月15号提交离职申请,公司领导也同意并承诺三天后就可离职。但因本人在16号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求请假一天,但领导则回复公司规定在提交离职申请后不可请假,所以本人在16号时旷工一天,现在公司则以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旷工一天属员工自动放弃工作机会,不予给付8月份工资。我想请问一下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有什么法律根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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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工作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资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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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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