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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留置

回答数:2 浏览:16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以前有过合伙人关系的一个朋友有家工厂委托我管理,无委托合同及合伙合同等。后金融风暴来临,朋友在此前将工厂完全交给我管理,收支资金都是我,但无书面合同,还有跟工厂所在地村委所设的物业管理公司有一协议说今后工人工资由我支付,没有签订保证合同且物业公司未找我确认该协议并书面签字之类的,工厂倒闭后我无力支付所欠工资19余万,物业公司垫付了17余万并将我接后工厂之前所买个人财产一辆小轿车留置,请问我否有权要回我的车及我是否有责任承担该工厂的所欠工资?
其他回答
如果你应该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那就还是应该承担,除开你有证据证明你不应承担责任。但物业部应该采取留置的方式扣押你的小车
回答:2010-3-2 22:44:19
如工厂是注册的有限公司,以工厂的注册资金为限承担责任,不应由你个人承担责任,你的车不是公司的,不应扣押。如果工厂未注册,由负责人承担无限责任。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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