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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申请“老工伤”待遇
回答数:1 浏览:10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男,1955年11月出生,现年54岁。本人于1978年5月(23岁)经**公社决定,调我参加农改高底压线路整改,在高低压线路整改工作中,在电杆上被10千伏高压电烧伤落地(当时是现场指挥人员失职造成)造成三级残疾(有三级残疾证)在治疗中的相关费用全属工伤报销。于1978年12月(23岁)公社认定为工伤(但没有申请伤残鉴定)并安排我到明威电站工作(当时公社书记是***)。1987年12月(32岁),由于工作需要,乡政府就安排我去杉木岩看守道口(当时乡长是***)工资每月200元。一直看到2004年3月,2004年3月(49岁)道口折除,我失业在家,无任何补贴和经济来源。而今,左下肢和右上肢的旧疾复发,导致无法维持自己生活。请问律师:我现在还能不能申请“老工伤”待遇。根据现行国家政策,是否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恭候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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