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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拒绝退还剩余租押金

回答数:1 浏览:332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合同的第七条:租房未到租佃期租金不退。(附加条:如已方需转让或一年租期期到,乙方继续承租且租位金不变,同意转租和继续承租,而房东同意转让或转租)故我想咨询一下:门面租期是一年,租金是三个月交一次。而现在我只做了一个月将门面转让出去,而房东不同意交还剩余的两个月租金和押金。(房东是说在租房未到租佃期间是可以转让但拒绝退还剩余租押金因为算是违约合同的租佃期限)请问:房东是否该退还我方的剩余的两个月租金和押金呢?我方有违约吗?特向廖律师咨询。谢谢!急急真诚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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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你可以从受让人处获得押金和剩余两个月的租金。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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