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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

回答数:4 浏览:202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老公是军人,大我10岁,结婚三年了,我们有一女儿一岁零八个月,一直都我与我母亲带大的,现在我们要离婚,我要求要女儿问他要4万块,做为女儿的抚养费,他不同意,还要求把小孩要过去,他部队把他离婚证明都开好了,我现在在拖,你不给我,我就不离。他就辱骂我,包括我的父母,我都有用手机录音下来,以后作为证据,他要起诉法院会硬判离吗?我要的抚养费合理吗?他在新疆和田当兵,工资很高,我还有其他赔偿吗?请各位律师给我建议好吗?
其他回答
除了抚养费外,共同财产也应分割
回答:2010-3-2 22:44:19
法院判离婚的标准时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至于抚养费一般会按对方工资标准的30%以内判。
回答:2010-3-2 22:44:19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抚养费一般应当定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的,应由双方协议;共同财产应按照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分割,除非有法定情形,当事人没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回答:2010-3-2 22:44:19
您好!1、像您这种情况,如果对方起诉,只要你不同意,一审一般不会判离。2、如果离婚,女儿一般会判女儿跟您一起生活。3、可以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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