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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产继承

回答数:3 浏览:22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1、听说目前我奶奶所居住的房子给到我的小姑姑了,我猜想可能进行了公证,这种是否就是法律所说的赠与啊?2、关于这房子她的其他子女(爷爷已过世)能否要求分得一部分,或者要求将来卖掉平分,关键是我想弄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子女有无权利提出这样的要求?或者有无改变的可能性?谢谢!
其他回答
这种赠与行为无效。
回答:2010-3-2 22:44:19
她只能赠送属于她的部分。
回答:2010-3-2 22:44:19
看房子是谁的,奶奶可以处理自己财产,合法。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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