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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扣押工资

回答数:4 浏览:35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你好我是在一家超市做保洁员,刚上班的时候是别人介绍的,进去的时候没有和我签合同,但是到最后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有一个月工资一直不发,还收了押金,现在我家有事要辞职,我该怎么办
其他回答
你应该向单位说明情况并要求双佰发2008年和2009年的工资,并返还押金和利益并补偿,否则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向劳动局投诉。
回答:2010-3-2 22:44:19
没有签合同,应该支付08年2月至今的双倍工资,交押金是违反劳动法的,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发08年至今的双倍工资和拖欠的工资,给与补偿,
回答:2010-3-2 22:44:19
1、补发2008年至今的双倍工资,补发拖欠工资和其赔偿,退还押金并赔偿损失。2、随时书面通知其解除合同(拖欠工资、不签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和1中的事务。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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