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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260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试行)》,已经2010年8月13日市政府第1 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试行)

  一、为了通报工作情况、交换工作意见、协调公务活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二、市长碰头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会议由市长、副市长按照排名次序轮流主持,如本次会议主持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会,由下次会议主持人接替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室、办公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固定列席会议。如需其他人员列席,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三、市长碰头会议为市政府例会,原则上每周一上午9时在市政府后一楼常务会议室召开,如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如遇重大任务和特殊情况,由秘书长提请市长同意后,会议延时召开。
  四、会议内容主要是市长、副市长简要通报上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本周重点工作计划安排,以及需要协调的事项。
  五、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负责组织,办公厅秘书处具体承办,每周五做好下周会议的衔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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