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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5月26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26日)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
 “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商广字〔2001〕第16号 2001年1月12日)


  2001年1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和整顿广告市场秩序为主线,以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针对广告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规范和整治,从侧重于遏制广告违法现象逐步过渡为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努力营造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
  专项行动的基本目标是:通过专项行动,力争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使重点商品(服务)、重点媒介、重点地区违法广告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广告违法率大幅度下降,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二、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坚持查媒介、追根源、促规范的工作方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1.一季度、二季度,集中治理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总结前一阶段治理经验,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
  在药品广告治理方面,重点查处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干扰人们合理、安全用药的行为。清理未经药品监督部门审查和超出审查范围发布广告的行为。在药品监督部门的配合下,切实解决药品广告过多过滥的问题。
  在医疗广告管理方面,重点是治理和打击弄虚作假,夸大诊疗效果的“特色门诊”广告。清理未经卫生部门出证和超出出证范围发布广告的行为。继续停止在各类媒介和利用任何形式发布性病医疗广告。继续实施医疗广告格式化。
  在保健食品方面,重点清理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查处宣传增强和改善性功能的作用,格调低下、庸俗、淫秽的广告。加大对宣传补钙、减肥、增高、益智的保健食品广告的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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