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医院管理和远程医疗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远程诊疗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教育等综合应用。年内所有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5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利用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6大力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2012年底前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实现114预约挂号。优化门急诊服务和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和自助服务,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继续推广农村居民健康“一卡通”,推行居民健康卡。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就诊模式,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和影像资料互认。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县级全覆盖。
(五)加强上下联动。
采取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托管等多种形式,建立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县级医院要发挥县域医疗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龙头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鼓励县级医院托管或直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持整合现有医疗资源,组建医疗集团。支持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
(六)完善监管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医疗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加强对县级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建立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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