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黄水镇地价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10〕35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黄水镇旅游业的发展,黄水镇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面貌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薄熙来书记视察黄水后,黄水镇的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为实现黄水镇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土地资产在黄水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县级部门多次调研后,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黄水镇的地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行文之日起,黄水镇的地价在《关于公布石柱县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石柱府发〔2008〕181号文件)规定的土地级别基础上,普遍上浮1-2个等级执行(调整后的等级标准见附表1)。
二、地价测算严格按照国家和市上的有关规定进行,拟出让土地的用途及容积率标准根据规划指标进行计算,严禁在计算地价时擅自更改容积率及土地的用途比例。
三、除工业用地外,拟出让土地的容积率低于1.5的,按1.5的容积率进行计算,控制性规划中没有提供商住用地比例的,商业及住宅用地按1:4的比例确定。凡属私人受让的土地,没有提供商住用地比例的,商业及住宅用地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土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见附表2)。
四、今后黄水镇的土地供应按照不低于附件一所列标准执行,本方案中未涉及的内容按《石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石柱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石柱府发〔2008〕181号)及《石柱县基准地价实施细则》(石国土房管发〔2008〕92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
1.黄水镇基准地价分布表;
2.土地容积率系数修正表。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1:
黄水镇基准地价分布表
单位:元/平方米
黄水镇
| 地价区域
| 商业
| 住宅
| 工业
|
等级
| 地价
| 等级
| 地价
| 等级
| 地价
|
黄连路
| 10
| 1300
| 10
| 300
| 15
| 120
|
莼乡路(街心花园至毕兹卡绿宫)
| 10
| 1300
| 10
| 300
| 14
| 130
|
莼乡路其他路段
| 12
| 650
| 11
| 265
| 13
| 150
|
油草河街(含梧桐街)、万胜湖街、大风堡街
| 11
| 980
| 11
| 265
| 14
| 130
|
川鄂街(街心花园至黄连路)
| 10
| 1300
| 10
| 300
| 15
| 120
|
川鄂街其他路段、迎宾南路、迎宾北路
| 11
| 980
| 11
| 265
| 15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