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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黄水镇地价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黄水镇地价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10〕35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黄水镇旅游业的发展,黄水镇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面貌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薄熙来书记视察黄水后,黄水镇的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为实现黄水镇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土地资产在黄水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县级部门多次调研后,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黄水镇的地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行文之日起,黄水镇的地价在《关于公布石柱县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石柱府发〔2008〕181号文件)规定的土地级别基础上,普遍上浮1-2个等级执行(调整后的等级标准见附表1)。

  二、地价测算严格按照国家和市上的有关规定进行,拟出让土地的用途及容积率标准根据规划指标进行计算,严禁在计算地价时擅自更改容积率及土地的用途比例。

  三、除工业用地外,拟出让土地的容积率低于1.5的,按1.5的容积率进行计算,控制性规划中没有提供商住用地比例的,商业及住宅用地按1:4的比例确定。凡属私人受让的土地,没有提供商住用地比例的,商业及住宅用地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土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见附表2)。

  四、今后黄水镇的土地供应按照不低于附件一所列标准执行,本方案中未涉及的内容按《石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石柱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石柱府发〔2008〕181号)及《石柱县基准地价实施细则》(石国土房管发〔2008〕92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
  1.黄水镇基准地价分布表;
  2.土地容积率系数修正表。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1:
  黄水镇基准地价分布表

  单位:元/平方米

黄水镇

地价区域

商业

住宅

工业

等级

地价

等级

地价

等级

地价

黄连路

10

1300

10

300

15

120

莼乡路(街心花园至毕兹卡绿宫)

10

1300

10

300

14

130

莼乡路其他路段

12

650

11

265

13

150

油草河街(含梧桐街)、万胜湖街、大风堡街

11

980

11

265

14

130

川鄂街(街心花园至黄连路)

10

1300

10

300

15

120

川鄂街其他路段、迎宾南路、迎宾北路

11

980

11

265

15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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