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期完成三峡工程石柱库区“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期完成三峡工程石柱库区“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如期完成三峡工程石柱库区“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三日

  如期完成三峡工程石柱库区“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方案

  为确保三峡工程石柱库区(以下简称库区)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移民工作重心由“搬得出”向“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转移,按照国务院三峡办、市政府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如期完成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2010〕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快的速度、最实的作风、最硬的措施、最好的效果”,如期完成库区移民“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并达到三峡工程初步设计进度要求。

  二、工作时限

  201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安置阶段性任务,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工作重点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如期完成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搬得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2010〕5号)要求,突出抓好13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即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搬迁安置、库区产业发展、移民培训就业、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库区生态建设、库区环境保护、三峡水库综合管理、移民信访稳定、移民档案管理、移民政策落实、移民阶段性总结工作。

  四、工作内容

  详见《如期完成三峡工程石柱库区“搬得出”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五、职能职责

  (一)县政府有关部门职责

  按照县政府既定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力推进。县发改委负责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管理、库周绿化带建设后续工程、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清理三峡工程建设期内国家对库区的电力扶持专项资金、三峡电站税收分成、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等财政性专项政策清理工作;县经信委负责库区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清理、淹没搬迁及关闭破产企业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县交委负责库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库区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安全及次级河流污染治理工作;县城建委负责三峡水库漂浮物清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等工作;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遗留问题处理、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以及“移土培肥”扫尾工程;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库区城镇占地移民和淹地农转非移民养老保险、移民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库区文物保护及工程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移民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县移民局负责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搬迁安置、三峡水库综合管理、移民培训就业、移民后期扶持、移民信访稳定、移民资产管理、移民搬迁个案、移民档案管理及移民阶段性总结等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