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广府函〔2012〕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监管队伍建设,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呈现逐步好转的态势。按照《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广府办发〔2007〕20号)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朝天区等69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名单
一、先进单位
朝天区人民政府、利州区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元坝区人民政府。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检察院、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煤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广电局、广元市气象局、广元日报社、市总工会、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运管处、市海事局、广元电业局。
二、达标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旺苍县人民政府、青川县人民政府、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体和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办、市法制办、市重点办、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公路局、川北煤监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广元银监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局、电信广元分公司、移动广元分公司、广元火车站、团市委、广元市红十字会、武警广元市支队、武警广元消防支队、广元运输集团、广元盘龙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