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成立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广府函〔2012〕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成立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川府函〔2011〕229号)精神,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情况,市政府决定撤销广元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广元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整合成立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赵 勇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田 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 主 任:陈黎明 广元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袁 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杜军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郑世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燕家武 市总工会副主席
谭少东 市工商联副会长
祝玉林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委 员:张光银 市法院副院长
杨松林 市教育局局长
杨正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旷丽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晓春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瑛 市文体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何大政 市卫生局党组书记
覃清涛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杜培明 市法制办副主任
左明红 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书记
奉友建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祝玉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及分工
(一)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
2、聘任、考核、解聘市本级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建立仲裁员名册并予以公布;
3、受理市本级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讨论重大或者疑难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