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施设备要求
(一)经营场所应为固定建筑,采用钢混结构、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层高适宜。连锁菜店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生鲜超市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20 平方米。
(二)经营场所内应铺设防滑、防水、易清洁地砖,内墙及天花板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防霉涂料及阻燃材料,场内空间应通透、明亮,能随时换气通风、符合卫生要求。
(三)经营场所内具备良好的给排水、供电、营业、消防和卫生等设施,有条件的可增加制冷空调设备。面积利用合理,场内通道宽度一般应大于1米,符合消防疏散要求。
(四)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种类别经营需要统一制作,规范整齐,美观实用,统一悬挂标牌。
(五)应根据经营商品的种类和数量配置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和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加工设备。加工区域应有防潮、防尘、防串味、防虫防蝇、通风、隔热设施。
三、经营管理要求
(一)社区连锁菜店和生鲜超市应统一装修风格,统一门店形象标识,统一商标及字号,统一经营管理。
(二)连锁菜店以经营蔬菜为主,兼营调味品、水果、肉禽蛋及其制品、粮油等副食品。其中蔬菜营业面积不少于营业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品种不少于30种,上柜前应加工整理,净菜上市,分类陈列,开架售卖。
(三)生鲜超市以经营果蔬、肉类、水产品、面包主食及熟食制品等五类生鲜,兼营其他日用消费品。其中生鲜五类的营业面积不少于总营业面积的二分之一,蔬菜不少于30种,水果、肉类、水产品分别不少于5种。
(四)经营场所内可设置主食、副食、半成品、熟食、禽畜类加工区域和相对应的售货区域,市场内加工区域和相对应的售货区要相互连接,生熟食品分开。
(五)经营鲜肉类的加工操作台、切割用具等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干净、卫生、整洁。
(六)连锁菜店和生鲜超市应实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经营品种的统一配送率一般不低于60%。
四、质量价格要求
(一)经营场所内商品进货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确保商品质量安全。
(二)经营场所内应统一使用电子计量器具,并定期校验,场内出入口附近可设置顾客使用的公平秤。
(三)商品应明码标价。内容真实,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零售价一般应低于同一区域其他渠道销售同类商品平均价的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