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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阶段(时间:10月)
  一是组织专题汇报。做好向省督查组汇报住建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准备,并按点评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撰写总结报告。10月10日前,各级住建部门向厅行评办上报政风行风评议总结报告。三是做好资料汇总归档。收集整理行评各类文件资料,并装订成册,按要求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部署安排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坚持上下联动,严格落实评议方案,精心组织评议工作。要结合行业特点,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行业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省住建厅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协调组、宣传组、资料组和督办组,并明确责任分工(名单附后)。各地也要相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市、县住建部门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扎实推进
  住建行业是民生特征突出的行业,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热点难点问题较多,要善于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要突出抓好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注重及时有效解决住建系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自查自纠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要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要注重扩大宣传效应,充分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评议工作动态,交流典型经验和做法
  (四)严守评议纪律,确保客观公正
  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本次民主评议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各项评议工作纪律,不得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不得干扰、影响评议活动;不得违规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要严格按照省统一要求,自觉遵守规范程序,排除人为因素干扰,确保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对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
  2012年省住建厅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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