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市“城乡清洁工程”深入发展,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大同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
组 长:耿彦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郜向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刘法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立新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成 员:赤建忠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苏 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魏继平 市财政局局长
李易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张渊启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赵晓宁 市环保局局长
张翠萍 市卫生局局长
王建宝 市园林局局长
薛 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师庆和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孟爱军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雁山 市工商局副局长
薛明耀 城区区长
刘勇军 矿区区长
姚振华 南郊区区长
王东升 新荣区区长
邢 斌 大同县县长
解先文 阳高县县长
解廷师 天镇县县长
康晓剑 浑源县县长
赵亚雄 灵丘县县长
郭占宝 广灵县县长
李广林 左云县县长
雷雪峰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办 公 室 主 任:杨立新(兼)
办公室副主任:师庆和 孟爱军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推进“城乡清洁工程”作为实现城乡环境根本改变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
(二)各县(区)要按照任务分配,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宣传。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做好人员分工、责任落实、组织实施等工作,并认真落实城乡清洁工程月报制度,及时了解上报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各县(区)要加强“城乡清洁工程”宣传动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路收费站、主要道路出入口及人流较为密集的广场、商业街等区域设置提示牌,提高全民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