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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林业工作的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林业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县林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打造森林石柱,将我县建成林业产业大县,现就2010年林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森林石柱为中心,以科技兴林为手段,以依法治林为保障,大力实施森林工程,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速林业产业发展。

  二、总体目标

  完成森林工程建设任务16.71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00万株,尽责率达90%以上;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逐步完善以规范流转、放活经营、健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引导龙头企业流转林地10万亩;林业总产值达到8.5亿元,完成生态移民764人,推进林板一体化项目建设,力争一期工程完工;落实天保工程208.8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任务,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森林工程建设

  一是实施城市森林工程,完成造林绿化3万亩,其中城周森林屏障2.9万亩、县城建成区绿化0.1万亩,营造良好宜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二是实施农村森林工程,完成造林绿化11.86万亩,其中速丰林基地建设4万亩,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基地1.78万亩,低效林改造2.78万亩,绿色村镇建设3.3万亩;建成森林生态镇1个、绿色村3个。三是实施好通道森林工程,完成公路绿化0.5万亩,改善通道生态环境。四是实施好水系森林工程,特别是长江屏障森林工程,完成水系绿化1.2万亩,促进水土涵养能力。五是开展矿山植被恢复,完成造林绿化0.15万亩。

  (二)纵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开展以规范流转、放活经营、健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盘活森林资产,促进资源合理流转,调动农民的造林护林积极性,实现资源增量、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二是规范完善林业要素市场,整合林业信息资源,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开展“回头看”活动,查漏补缺,扫清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尾欠。开展检查验收和成效评价,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四是继续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提高农民经营水平和积极性。五是积极调处林权纠纷,维护林区稳定,保护林农合法利益。六是搞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完善林权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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