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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刘晓雁等同志评为“石柱县2009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众)分子”的决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刘晓雁等同志评为“石柱县2009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众)分子”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刘晓雁,男,现年50岁,县人口和计生委干部。2009年6月27日下午6时30分左右,骑摩托车途经龙河大桥的刘晓雁同志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呼救声,顺着呼救声的方向望去,只见三女一男4名中学生被正在凶猛上涨的龙河水围困在只有3-5平方米的滩涂上,眼前发生的一切让刘晓雁同志来不及多想,立即脱去衣裤跳入湍急的洪水中,但凶猛的河水几次把他冲离了预想的前游路线,在与洪水的搏斗中刘晓雁同志镇定自若,奋力拼搏,最后在谭伟、刘兴顺、彭朝发同志及武警官兵的协助下借助绳子在河中架起一条生命通道,用背、牵、扶等方式历时近一小时,终于将洪水围困的4名中学生救出。

  陈兴友,男,悦崃镇悦崃村村民;马培绿,男,悦崃镇新城村村民。2009年6月13日下午16:40左右,陈兴友、马培绿同志在悦崃镇土基坝河上游河边钓鱼,突然听见呼救声,陈兴友同志抬头一看,只见两个男孩子的脑袋在水中一起一浮,见到此情景,陈兴友同志不顾因车祸受伤仍在疼痛的左脚,立即跳下水向两名落水的男孩游去,但因两名男孩落水较深,陈兴友同志力不从心,于是他马上叫同伴马培绿同志找来一根竹竿,传递给落水的男孩,在马培绿同志的协助下迅速将两名男孩救上了岸。

  罗智勇,男,中共党员,现年37岁,县药监局副局长。2009年6月9日8点10分左右,正路过县林业局旁滨河公园的罗智勇同志听见有人喊救命的声音,朝着人群中望去,只见一位老太太正在河水里挣扎,罗智勇同志见此情景,飞奔冲向河边,跳入河中,将老太太救上了岸。

  根据《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将刘晓雁、谭伟、刘兴顺、彭朝发、陈兴友、马培绿等6名同志评为2009年度“石柱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众”,共奖励人民币15000元(其中奖励刘晓雁5000元、谭伟2000元、刘兴顺2000元、彭朝发2000元、陈兴友2000元、马培绿2000元);将罗智勇同志评为2009年度“石柱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4000元。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发扬不畏艰险、敢于斗争、勇于奉献的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石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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