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建立健全严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制度、例会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九)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抓好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换届改选后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县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各级安监部门新入编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工作。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特别是要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执法检查,对企业培训不足、职工不具备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要求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并组织开展演练。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快完成各级应急平台之间、指挥平台与救援队伍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通信传输、信息查询、视频会商、指挥调度实时高效联动;要加强全市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和装备、加强作风建设、专业培训、实战技能演练,规范应急服务、战备值班、调度指挥等各项制度。要督促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规定不需建立或不具备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条件的企业,必须与相邻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八、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途径。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活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的贯彻实施方案,做到有目标、有内容、有重点、有措施、责任到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深入扎实抓好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