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贵政办〔2012〕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继续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贵港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对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谭斌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宗桂、市安监局局长宋首新、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海泉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 “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安监局。各级、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广泛深入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以及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学习《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精神,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使之成为衡量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学习好、把握好文件核心内容,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实现安全与发展的统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求,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以安全发展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