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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5.深入实施“安教工程”。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区公办幼儿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切实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严禁进校推销和强制购买。深化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乱收费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捐资助学等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套取教育经费等问题。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打造教育收费规范示范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监察局、纠风办)

  6.深入实施“安居工程”。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退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提供基础性手段。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坚持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纠正和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积极开展“安居工程”示范创建活动,促进保障性住房公平合理配置,着力打造安居乐业示范市。(牵头单位:市房改办;参加单位:市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建设投资管理办、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

  (三)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维护群众利益的水平。

  各部门、各行业要强化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促进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做好系统评议。全面推广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认真做好《阳光热线》节目工作,积极开展《阳光热线》户外活动,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加大力度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牵头单位:市有关部门及驻贵中〈区〉直单位)

  (四)实施“扶贫攻坚保障工程”,进一步拓展纠风惠民工作领域。

  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关于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实施“扶贫攻坚保障工程”,重点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扶贫资金、医疗卫生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资金、易地搬迁扶贫资金和安居建设扶贫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强化资金规范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扶贫攻坚专项资金违纪违规问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扶贫办、水库移民管理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参加单位:其他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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