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政办〔2012〕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自治区十届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区纠风工作会议、市四届纪委二次全会、市人民政府2012年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市纠风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关于2012年全区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2〕143号)的要求,现提出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实施“六安工程”,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加快推进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1.开展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高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修订完善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研究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纠风办)
2.加强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重点治理收费期限过长或部分公路超期收费等问题,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并向社会公开收费站点、收费标准和期限,坚决撤并违规设置的站点。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费等相关收费。(牵头单位: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贵港公路管理局、市商务局、公安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