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后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期工作,全面完成林改任务,巩固改革成果,迎接市上对我县林改工作的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是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年,也是关键一年。虽然我县林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已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但林改工作尚未结束,后期任务仍较繁重。今年4月初,市上将对各区县林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时间仅仅只有1个月,所以全县林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期工作,务必在3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各项林改任务。
二、明确任务,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期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各乡镇应认真开展林改自查,自查的重点为林改程序是否合法、林权登记是否准确、林改资料是否齐全。对有错误的要及时纠正,纠正错误时必须对所涉及的图、表、册(包括电子版)统一进行修改,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林改资料的准确性,提高林改质量。二是积极调处纠纷。对林权争议和承包经营权或林权流转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户与户之间不出组、组与组之间不出村、村与村之间不出乡、乡与乡之间不出县”的原则,加大调处力度。做到调处一起,发证一起,提高发证率。三是加快发证进度。各乡镇应将已打印好且经核对准确无误的林权证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在发证过程中要做好林权证发放登记台帐,领证人必须是农户本人,领证时要签字盖章,不能代领、冒领,同时必须收回农户所持有的旧林权证,并妥善保存。四是搞好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档案资料是改革工作的客观依据,是巩固改革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的重要保证。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林改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①全面收集林改档案资料。对涉及林改的所有图、表、册以及文字资料要进行全面收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②实行分级管理。我县林改档案采取县、乡镇、组三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立卷归档。由于我县多数村民小组无专门办公室,所以各组的林改档案应统一存放在村委会办公室。组负责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林改工作组人员花名册、集体林地承包方案、家庭承包合同等林改资料的立卷归档;乡镇负责林改宣传培训会议材料、森林分类经营林权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家庭承包合同、公示材料、发证登记表等林改资料的立卷归档;县林改办、县档案局负责林地家庭承包合同、林权登记申请表、发证登记表、勘界图等林改资料的立卷归档及森林分类经营林权登记表电子版审核和归档。各乡镇在发证工作全面结束,保证资料准确无误,不再进行修改后,将以上档案资料统一报送县林改办和县档案局。③规范立卷归档。林改档案属永久性档案,必须做到分类科学,立卷规范,实行专柜存放,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