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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州2008年度秋冬季农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州2008年度秋冬季农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黔东南府发〔2009〕4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有关工作精神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秋冬季农业工作安排意见》(黔东南党办发〔2008〕33号),全州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农业综合效益不断提高,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督促检查秋冬季农业工作开展情况,州人民政府按照《黔东南州2008年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考评办法》对各县市区进行了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州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全州2008年度秋冬季农业工作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一等奖(4个)
  锦屏县人民政府、榕江县人民政府、从江县人民政府、黄平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13个)
  凯里市人民政府、麻江县人民政府、丹寨县人民政府、雷山县人民政府、台江县人民政府、剑河县人民政府、黎平县人民政府、天柱县人民政府、三穗县人民政府、岑巩县人民政府、镇远县人民政府、施秉县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2009年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为推动全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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