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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⑴制定生态文明建设阶段性行动纲要。(责任领导:冯仕文、姜学东;责任单位:州发改委;整改时限:2009年)
  ⑵启动实施生态文明教育工程。(责任领导:刘晓春;责任单位:州教育局;整改时限:2009年)
  ⑶分产业制定出台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责任领导:张仕福、姜学东;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贸委;整改时限:2009年)
  ⑷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县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责任领导:冯仕文、姜学东、康君;责任单位:州统计局;整改时限:2009年)
  ⑸建立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消费模式。认真贯彻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加强源头控制,规范支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禁止公务消费中的奢侈浪费行为;节约水、电、气等资源,鼓励运用中水清洁、绿化;抓好党政机关节能工作;开展“绿色社区”、“绿色村寨”、“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酒店”、“绿色超市”、“生态家庭”等创建活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激励、引导文明消费、理性消费。(责任领导:冯仕文;责任单位: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节能办;整改时限:2009年)
  ⑹每年认真办几件生态文明建设的实事,力求见行见效。 (责任领导:冯仕文、姜学东;责任单位:州发改委;整改时限:2009)
  ⑺完成《黔东南州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建设总体思路和战略研究》、《黔东南州生态旅游开发研究》,抓好国家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申报工作,推进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责任领导:冯仕文、姜学东、杨胜勇、刘晓春;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济研究中心、州旅游局、州文化局、州林业局;整改时限:2010年)
  整改项目:15.坚持把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立州之本,作为我州最突出的竞争优势,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牢固树立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发展理念,努力走出一条依托生态环境争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绿色小康之路。
  ⑴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着力提高生态效益。处理好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生态经济的关系,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珠江防护林和绿色通道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把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调整优化林种结构、发展林区经济和开发利用生物物种资源结合起来,加快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加快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严格执行耕地、林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生态保护和管理,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保护生物多样性,高度重视防治外来有害物种。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障金制度,切实抓好矿山生态恢复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价格等优惠政策,加强对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的监管,依法规范矿业权设置和转让,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依法处理资源开发中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责任领导:姜学东、杨胜勇;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整改时限:2009年)
  ⑵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环保准入条件,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状况。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切实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真正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严禁引进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危及群众健康的项目。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定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标准,推进清水江、都柳江、重安江、舞阳河、巴拉河以及凯里城区贯城河等重点流域污染整治,逐步改造或搬迁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冶金、有色、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全面落实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城市争取建设一批重点环保工程和项目,在农村实施“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和乡村清洁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切实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建立覆盖全州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防止重大污染事故发生。(责任领导:张仕福;责任单位:州经贸委、州环保局;整改时限:2009年)
  ⑶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制定和落实节能降耗优惠政策,积极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工业聚集区为载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加强依法治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等关键措施,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和区域限批制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责任领导:张仕福;责任单位:州经贸委、州环保局;整改时限:2009年)
  整改项目:1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⑴启动实施《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继续实施生态工程建设,推进麻江、黄平、施秉、镇远、岑巩等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责任领导:张仕福、姜学东、杨胜勇;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林业局、麻江、黄平、施秉、镇远、岑巩等县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09年)
  ⑵加快实施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力争在重点乡村、旅游村寨建设多户共用大中型沼气池20个以上,提高农村沼气建设科技水平,积极开展沼气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探索尝试沼气设备的成套化,积极开发太阳能、机制炭等新能源。(责任领导:杨胜勇;责任单位:州农业局;整改时限: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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