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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将原凯里涤纶厂有关资产人员等整体移交凯里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决定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将原凯里涤纶厂有关资产人员等整体移交凯里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决定
(黔东南府发〔2010〕3号)


凯里市人民政府:
  原凯里涤纶厂已于2001年进行改制,按照社会事务“属地管理”原则,为了有利于统筹解决已改制后的原凯里涤纶厂职工的生活、就业等各项社会事务管理问题,州人民政府决定,将已改制后的原凯里涤纶厂有关资产、人员及社会管理事务等整体移交凯里市人民政府管理。
  凯里市人民政府整体接管后,一要把保障民生问题放在第一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逐步妥善解决好已改制企业社会成员的生产、生活、就业、医疗等问题;二要加快发展,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引导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充分就业,同时大力支持创业者充分创业;三要建立健全社会事务管理机构,发挥基层服务组织的作用,服务好群众;四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治安管理,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五要加大改革开放力度,逐步优化城市功能,改善市民生产生活生存环境;六要有序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七要建立健全相关基层组织,完善管理服务体系。
  以上工作,凯里市人民政府要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质量、最好的效益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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