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合“法律进农村”,加强面向粮食生产者的法制宣传。通过组织粮食收购、放心粮油进农村、农户科学储粮等活动,开展向粮食生产者“送法”活动,加强地粮食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粮食消费、科学储粮技术等相关法律和知识的宣传,增强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六)结合“法律进企业”,加强面向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2012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粮食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检查,增强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报送统计数据,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规定,承担应急任务,服从宏观调控,确保安全生产等法定义务的意识和能力。
(七)结合“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加强面向粮食消费者的法制宣传。通过放心粮油进社区、世界粮食日等活动,向居民、学生等粮食消费者宣传有关粮食质量卫生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粮油消费知识,增强粮食消费者爱粮、节粮和科学消费的观念。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八)通过知识调研、座谈及粮食收购、粮食库存检查等形式,组织好《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八周年宣传活动。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承担省级储备粮代储任务的单位要做好《
贵州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6周年宣传活动。
(九)通过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和展板、建立宣传橱窗、举办知识讲座、接受现场咨询、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0·16”世界粮食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十)通过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粮食企业创建活动。
四、推进粮食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十一)依法做好粮食有关行政许可工作。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公布粮食有关许可事项、申请条件、许可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储备粮代储资格、粮油质量监督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储备粮保管、检验、防治人员资格等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案卷管理与评查工作,保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