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技改升级工作的意见
(黔东南府发〔2010〕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3号)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大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技改升级工作力度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是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刚性目标任务,是对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是坚持科学发展、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必然要求,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我州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州工业的重要支柱,为我州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断调整,不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我州高载能企业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若不尽快实施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的技改升级,一旦国家采取强制淘汰手段和差别电价措施,将严重影响我州工业经济的发展。对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综合利用各种手段,加快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的技改升级步伐。各县市 (区)党政一把手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技改升级作为当前工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尽快完善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技改升级的政策措施。要强化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技改升级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扎实推进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的技改升级工作。要确立“早技改、早主动”的思想,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抓住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难点,做大、做强支撑我州工业经济的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促进我州工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增长。
二、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技改升级的原则
(一)市场运作和政府调剂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按照市场规则,全方位、广渠道、多手段推进我州高载能资源深加工企业技改升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