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黔东南州“十二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专项规划;由州人口计生委负责。
(二十)黔东南州“十二五” 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州民委负责。
其主要任务是加强与省重点规划编制的沟通与对接,重点是要把我州“十二五”时期需要重点发展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民生工程等纳入到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中,有利于我州在“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得到省级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最大支持。
二、根据我州州情特点拟编制的州级重点专项规划8个
根据我州州情特点,拟增加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8个:
(一)黔东南州“十二五”现代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州林业局负责。
(二)黔东南州“十二五”矿产勘探开发专项规划;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三)黔东南州“十二五”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黔东南州“十二五”人才开发及干部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黔东南州“十二五”公共体育与民族传统竞技体育发展专项规划;由州文化体育局负责。
(六)黔东南州“十二五”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规划;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七)黔东南州“十二五”重点民族乡及民族文化村寨建设专项规划;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消防支队负责。
(八)黔东南州“十二五”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由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其主要任务:一是着力加强对我州特色产业发展、矿产资源开发的规划指导,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促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规划体系;二是着力强化人才开发、公共体育事业、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建设。
三、编制州级区域性规划4个
(一)黔东南州“十二五”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专项规划;由州生态办负责。
(二)凯里城市经济圈“十二五”发展规划;由凯里市、雷山县、台江县、麻江县、丹寨县人民政府负责。
(三)贵州东南部特色经济区“十二五”发展规划(我州16县市加黔南南部6县市。协助省编制)。
(四)黔东南州“十二五”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专项规划;由州发改委负责。
四、“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时间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