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狠抓作风建设项目
1、建设“为发展服务,让人民满意”机关。继续深化“三个建设年”活动,在巩固提高、深化拓展和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突出抓好首问责任、服务承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切实转变作风。
2、推进公开承诺。厅机关要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和自身岗位职责,以解决基层和群众关注的民生水利问题为重点,制定公开承诺书,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在整改落实、服务基层、办好事实事、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出具体承诺。单位承诺书要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布,厅机关各处室干部个人承诺书要在本单位内部公布。
3、开展万名党员志愿者服务。积极组织广大党员以志愿者形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进社区、农村、园区、项目建设现场,开展政策宣传、技术咨询、抗灾救灾、扶孤助困等公益事业服务。帮助基层群众解难题、谋利益,办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
(五)夯实基础工程项目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意见》。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及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制度,加强对厅直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督查。
2、优化基层组织设置。待中组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组织部配套措施印发后,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探索机关党支部与其他基层党组织联合共建方式,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项目、建设工地上,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发挥机关党组织在推动发展中的作用。
3、推进党内民主。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畅通党内民主渠道,丰富党内民主形式,深入推进厅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举权。
三、方法步骤
厅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按动员部署、调查研究、深入实施、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3月上旬)
要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关于党建工作的新论述、新部署、新要求,检查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