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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监测预警预报
  (一)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各地要加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按各自职责部署建立专业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监测预报会商、信息共享和预警联动机制;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鼓、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市文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以及通讯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两级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员和灾害信息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加强指导和支持)
  三、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一)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区)域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等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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