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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到2015年,文化产业成为全省的支柱产业,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培育10个在国内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龙头和重点企业,初步建成2-3个文化产业集群,3条文化产业带,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20-30多个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一)演出业

  着眼文化与旅游、商业、科技、媒体、资本、市场的融合,引入社会投资,整合艺术院团及演出场所资源,推进演艺市场资源联动共享,培育演出产业链,引导演出业向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超市化方向发展。建立武汉城市圈演出联盟、鄂西圈演出院线、湘鄂赣演出联盟等,吸引全省主要艺术院团、演出中介和演出场所自愿加盟,打造演艺剧目创作生产、营销推介、演出场所等完整的产业链,促进全省演出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

  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培育演出市场主体。支持和引导国有演出单位引进社会资本,按照系列化、项目化、品牌化、科技化、大众化的要求,改造传统的文艺创作、生产和传播模式,提升文艺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强营销推广和产品经营。

  引导演出场所向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城市特色街区、城市游憩商业街区等集聚,提高演艺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市场影响力。依托网络,开辟“荆楚演艺在线”,及时发布演艺资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二)文化娱乐业

  加强政府引导,实行规范管理,倡导积极向上、内容健康、形式丰富多彩的大众化娱乐项目和经营活动,重点扶持文化品位高、有特色、大众化的娱乐项目,大力发展娱乐性演艺和群众性游艺娱乐。

  打造品牌,形成休闲娱乐集聚区。鼓励各地市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和已有基础,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娱乐品牌,促进娱乐企业在空间上进一步集聚,形成城市特色娱乐街区。

  以文化休闲为核心,整合商业休闲、旅游休闲等城市各类休闲资源,营造休闲娱乐氛围,完善休闲娱乐产业链。

  (三)网络文化业

  严格控制网吧增量市场,合理规划存量市场,不断拓展网络文化服务功能。

  培育企业主体,引导和鼓励网吧连锁经营。强化对网吧和经营性网站的管理,培育和扶持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有市场竞争力的连锁网吧企业,使规范化、规模化、主题化、品牌化的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成为网吧行业的市场主体。到2015年,全省网吧总量控制在8500家以内。

  培育扶持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加快创作制造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精品佳作。

  (四)动漫业

  积极扶植具有荆楚文化及湖北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原创动漫产业,以中国光谷创意基地、洪山创意中心为支撑,以动漫产业链的全面拓展为导向,加大动漫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和投入,推动武汉构建“中国数字艺术之都”,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建立动漫产业基地。

  建立湖北动漫产业投融资平台,培育一批动漫龙头企业。到“十二五”末期,打造5个具有竞争力的龙头动漫企业,培育12个具有较高市场价值的动漫品牌,原创精品生产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实现动漫产业产值100亿元。

  充分挖掘湖北文化资源,研发和制作原创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推动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的开发与生产。鼓励企业生产制作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

  整合教育、培训、研发、孵化、营销、节会等各种动漫产业资源,构建完整的动漫产业体系。

  (五)艺术品业

  积极挖掘、开发和整理美术、书法及民间艺术品资源,加快艺术品创作、研究、收藏、展示、设计、生产、加工、交易等一体化,完善艺术品产业链。规范美术、书法及艺术品交易行为。

  鼓励各市州依托博物馆,充分利用地方文物资源,形成以文物复仿制品为主导的博物馆文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文博鉴赏培训等一体化文博产业,建立一批特色鲜明的文物复仿制品基地。

  建立一批专业性较强、综合业态明显的艺术品经营市场,力争形成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艺术与收藏产业。

  (六)文化旅游业

  积极推动文化与旅游业的结合,为文化产业延伸创造广阔的市场空间,力争建设20个左右特色文化旅游区。

  积极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将楚文化、三国文化、土苗文化等优势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使文化旅游成为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新的突破点。

  鼓励各市州依托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旅游活动和特色商品,将文艺表演、传统民俗活动、民间文化艺术以及各种物质文化载体等充分融入旅游线路中,提高文化资源的利用率。

  (七)文化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

  在我省文化资源丰厚的地区,通过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的形式,整合资源,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鼓励各市州突出地域特色,实行错位发展,依托各地优势文化企业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充分发挥园区对创意设计企业的培育、集聚、示范和推动作用,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为创意设计企业搭建优质服务平台,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品牌园区,品牌产品、品牌企业,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形成。

  鼓励各市州积极举办大型文化创意成果展览,打造国内、国际创意设计交流平台,使文化创意业成为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推动力量。

  到“十二五”末,力争创建20-30个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家以上文化企业上市。

  专栏5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工程
  1、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全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文化产业成长性强的园区集群。大力推进“武汉·中国文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着力培育武汉光谷动漫产业园区、洪山创意中心、“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宜昌三峡文化产业园区、荆州楚文化产业园区和襄阳米芾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力争有1个园区进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名录。

  2、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加强湖北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在省级示范基地中遴选一批,予以重点扶持,到“十二五”末期,力争新增3至5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3、大型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工程:出台优惠政策,建立专项基金,培育和引进一批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文化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和重组等多种形式,尽快壮大规模、提高集约化水平,做大做强。推进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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