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列表说明主要投资项目的名称、内容、占被投资项目权益的比例以及预期收益。
3、项目建设周期超过一个年度的,报告进度与实际投资情况。未完成计划进度和收益的,应说明原因。投资项目完成的,应说明项目的后评估及收益情况。
4、列表说明持有的证券、期货等金融类资产及其变动情况;持有的境外资产(含境外投资)及其变动情况。
5、融资的方式、数额、用途、资产负债及变化情况。
第九条 重点关注事项。
1、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指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出资、所有和实际控制的企业,以及本企业辅业改制的企业。
2、重大担保事项。主要包括年度内已经履行和尚未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
3、重大涉诉事项。主要包括涉诉、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涉及金额和执行情况。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说明进展情况及产生的影响。
4、对外借款及捐赠赞助。主要包括对外借款及捐赠赞助的金额、用途、依据等。
5、资产损失处理情况。主要是指对发生重大资产损失行为的处理情况等。
6、重大安全事故和信访稳定情况。主要包括重大安全事故和信访事件的性质、损失及责任落实、责任者处理情况。
7、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与管理、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通讯等与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等。
第十条 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主要指省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未按时完成的应说明进展和主要影响因素。
第十一条 本年度履行职责分析。主要包括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深度分析,企业发展情况与国内知名企业的对标分析,企业长远发展存在的基本问题及潜在风险,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董事会履职的经验体会和努力方向等。
第十二条 省国资委或股东(大)会要求董事会报告的事项,监事会要求整改的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约定或董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下年度工作安排。主要包括企业改革发展目标、保障措施及重点工作,董事会的工作计划,经理层的主要经营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