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贵港市城区第二水源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政办〔2012〕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贵港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贯彻执行《
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3 号)、《国家林业局关于2011 年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情况的通报》(林督发〔2011〕312 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建立健全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桂林政发〔2012〕7 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林业生态保护和管理目标的实现,现制定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大对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认真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和林地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稳步增长。
二、成立考核工作领导机构
我市成立贵港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蒋和生 副市长
副组长:李育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叶义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兴南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韦振烈 市林业局副局长
韦福明 市林业局副局长
覃 奋 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仲贵 市林业局副局长
韦进伟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落实全市林业生态保护和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确定考核的责任指标,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