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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区2012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九)区技监分局主要工作

  1.加强标准、计量工作。加大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我区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执法检查。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高能耗产品和生产企业,对现在获证企业开展专项普查,并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及建议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2.继续做好节能减排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协助青浦工业园区热电厂完成计划任务书上的各项任务,通过标准化手段,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高产出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同时,以热电节能减排示范区为模板,在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进行大力推广,并制定《青浦区标准化专项扶持工作实施意见》。

  3.积极推进节能产品认证。积极推广用能产品生产企业节能认证及相关标准。督促本区企业申请节能认证。开展重点节能产品名牌推荐工作,提高品牌附加值。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选购节能认证产品。

  4.加强能效标识管理。对列入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的产品,全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进行专项监督和执法检查。

  5.加强人员培训。加强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快能源管理紧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

  6.做好工业锅炉等工业设备节能技术改造工作。

  (十)区环保局、水务局减排主要工作

  1.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3.5%;工业源主要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032.7吨以内,氨氮控制在129.3吨以内,氮氧化物控制在832.1吨以内,二氧化硫比2011年削减3%;农业源COD和氨氮均比2011年削减2%。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青浦第二水厂三期扩建、青浦第三水厂一期新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青西地区集约化供水。实施徐泾、华新污水处理厂扩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加快二污厂配套管网、青东农场污水配套管网及练塘污水管网建设。加大截污纳管力度。

  3.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农业园区及节水型服务业。加大节水技术和节水型器具的推广应用。

  4.加强对重大项目的检查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目标,狠抓落实

  按照市节能减排办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别制定2012年度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建筑施工业、交通运输业、公共机构、二氧化硫、COD削减量等节能减排目标,努力做到各主要用能领域的节能目标较上年均有所下降,并督促其层层落实。同时做好节能减排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使节能减排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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