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民政局关于青浦区2012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职数设置

  村委会一般由3-4人组成,居委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分别设副主任、委员若干名。村(居)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由村民依法推选产生。

  四、工作步骤

  今年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4月1日开始启动,到6月20日前基本结束。整个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准备工作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主要工作是各镇、街道成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对村(居)委会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村”的调查摸底、矛盾化解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第二阶段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阶段(4月1日起至换届选举结束),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需要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和会议、标语及政务、村(居)公开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选举方式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三阶段是选民登记和组织选举阶段(4月20日至5月30日),主要工作是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程序,精心组织投票选举,在5月30日前完成投票选举工作。第四阶段是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5月30日至6月20日),主要工作是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后,要做好交接工作,帮助、指导村(居)委会及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选举工作结束后,在村(居)委会自查、镇(街道)普查的基础上,镇(街道)要及时写出总结报告和填写各种统计表上报,区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作出具体安排,力求本镇、街道范围内选举工作的进度基本一致。

  按照市妇联、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居(村)妇代会与居(村)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沪妇〔2009〕21号)的文件精神,本次村(居)妇代会与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各级妇联组织要参与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发挥妇联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五、选举方式

  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采用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根据自己的意愿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居委会的选举根据选举方式可实行直接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坚持居委会成员属地化原则,居委会成员要从本居住区有选举权的居民中选举产生,难以实行属地化的,由镇、街道报请区政府批准,可暂缓实行。要进一步扩大居民直接选举的比例,直接选举的比例不低于90%。村改居的居委会应采用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