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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服务企业总体方案的通知


  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

  (一)四套班子领导联系纳税百强企业

  纳税前四强企业由主要领导联系,其余企业根据区领导联系各镇(街道)分工按照区域进行分配。由于各街镇和开发区纳税百强企业分布不均衡,再进行适当微调。

  (二)行业主管部门联系行业龙头企业

  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选择本行业中的纳税百强企业,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选择具有成长潜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本单位给予重点关注的企业。

  (三)镇街道开发区联系属地重点企业

  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可以选择本区域内的纳税百强企业,也可以根据本区域产业发展特点,选择具有成长潜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本区域给予重点关注的企业。

  《联系企业安排表》参见附件。

  三、建立企业问题协调解决制度

  (一)网络体系

  在建立青浦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建立本单位企业服务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企业服务办公室分别指定1名主任(即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成员)、1名副主任(即相应责任科室负责人)以及若干具体工作人员及联络人员,构建全区服务企业网络体系。

  设立在区经委的青浦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加强人员配备、确保经费保障,具体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能。

  (二)工作流程

  对于走访企业遇到的一般性问题,可直接与各服务企业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调解决。

  对于走访企业遇到的难点问题以及共性问题,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可直接向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或者通过各成员单位企业服务办公室向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分类、整理、汇编相关材料,提请召集人召开联席会议,予以研究解决。对于重大问题,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在走访企业过程要加强政策宣讲,推进政策落地,促进企业发展。

  (三)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企业服务办公室应于每月5日前向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月度服务企业情况,由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编辑《服务企业专报》,报送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召集人以及相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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