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服务企业总体方案的通知
(青府办发〔2012〕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级公司:
区经委制定的《青浦区服务企业总体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青浦区服务企业总体方案
为建立健全联系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加强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行业专管部门联系行业龙头企业、园区街镇联系入驻企业的区镇街两级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做到全员出动、全覆盖服务,特制定本服务企业总体方案。
一、建立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研究解决我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尽快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具体包括:
1、研究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任务目标。
2、研究解决我区企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和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问题,促进部门间信息对称、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服务企业对接机制。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相关分管区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1、联席会议召开采取多种形式,根据实际需要可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2、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或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召集会议。
3、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或专报等形式明确会议决定事项,并印发各相关单位。
4、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服务企业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委。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或按区委、区政府要求),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