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加强街镇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企业内部和行业性、区域性的调解组织建设,有效探索政府向社会购买调解服务模式,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格局。继续完善仲裁院机构实体化建设,不断提高专兼职仲裁员队伍素质。完善案件处理程序标准化建设,提升仲裁案件处理质量,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分类处置、快速处理和突发性案件及时干预等机制,力求全部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
5.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逐步形成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的分配机制,重点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有效方式,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切实提升协商的实效性。
6.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将农民工全部纳入本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作用,引导农民工合理流动。落实《农民工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技能劳动者占农民工的比重。落实农民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努力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数。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欠薪保障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统筹协调公安、安监、教育、房地等部门,做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公共租赁房、同住子女教育、综合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五)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意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以民生政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为重点,把公开透明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各环节、全过程,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专题调研、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询意见等方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点做好政策宣传、通俗性解读和典型案例宣传,提高公共政策公开透明度。
2.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就业援助员、医保专管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等队伍,合理配置工作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岗位培训,努力实现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并探索将部分公共服务外包给社会组织承担。建设完善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在权限控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尽可能多的服务功能通过网络延伸到基层,服务内容涵盖:失业登记、职业培训、农民工监测、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劳动关系协调等。加强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践“六个一”服务承诺。
3.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的关键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要求,整合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障等业务领域的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的技术支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办理和有效衔接。
五、“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